维基百科讨论:權限申請/存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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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新的保护类型

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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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部分条目被IP破坏者亦有,如直接半保护,可能影响到非自动确认用户进行正常编辑(如果它们不会提起编辑请求),遂提议设置此保护类别。

图标 命名 简介
注册用户保护 受到此保护的页面只有注册用户(不论是非新用户,确认用户或自动确认用户)可以编辑。

--CreeperDigital1903 2021年6月7日 (一) 12:07 (UTC)

(-)傾向反對蛤,才50就自確了啦。--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12:34 (UTC)
我觉得不一定,我从新用户变成自动确认花了快一个月。50说少也不算少了,又不是英维只要10次。问题是这在技术上能否实现,以及是否真的有“IP用户进行破坏但新用户不会”的情况。--Milky·Defer 2021年6月7日 (一) 13:19 (UTC)
如果要這樣做的話,那必須將自動確認用戶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可以把要求提升到與對Tor用戶的要求一樣,都是註冊達90天並編輯達100次)。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03:11 (UTC)
這個級別絕不應用於取代目前的半保護。七日確認機制是阻止即興破壞者的利器。--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8日 (二) 08:00 (UTC)
@Temp3600:或許把註冊用戶保護、原一般半保護(註冊滿一週用戶保護)和原Tor半保護(新半保護)當成3個並行的層級也可。我只是感覺現時zhwiki的自動確認用戶的要求真的有點低而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8日 (二) 14:09 (UTC)
如果真得需要那麼多保護級別,或許用AF即可。--銀河市長☎️2021年6月9日 (三) 08:15 (UTC)
話說我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wp:right申請「確認使用者」需要有「自動確認使用者」--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8日 (二) 05:33 (UTC)
用来给老用户开合规的分身账户,例如进行涉及确定用户权限的技术测试。——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8日 (二) 12:05 (UTC)
不是自确亦可申请。--Hamish with w. 2021年6月8日 (二) 14:15 (UTC)
又被半保護了--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03:38 (UTC)
@Jonathan5566:其他版請-- Sunny00217  2021年6月12日 (六) 04:35 (UTC)
(-)傾向反對功效不大-- Sunny00217  2021年6月9日 (三) 09:08 (UTC)
(-)反对。—MintCandy♫ 欢迎参加浙江专题 台州专题 2021年6月10日 (四) 05:04 (UTC)
(-)反对,没有太大作用。--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9 (UTC)
(-)反对,破壞者隨便註冊帳號就能亂改。天蓬大元帥-會客 閱讀機器翻譯放鬆一下 2021年7月17日 (六) 07: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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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延伸確認保護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人事任免條件的條文修訂,公示期間沒有反對意見,這個修訂已通過;但延伸確認保護有少數反對意見,暫時未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10: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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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確認保護還比較值得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10日 (四) 09:47 (UTC)
上面说的有道理。--安忆Talk 2021年6月10日 (四) 13:33 (UTC)
(▲)同上,XC權更值得討論。--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10日 (四) 14:13 (UTC)
(▲)同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18日 (五) 13:40 (UTC)
(+)支持 2021年6月19日 (六) 23:31 (UTC)

初步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延伸確認權限條件
  1. 帳號已註冊3個月。
  2. 已經編輯條目空間500次。(不含用戶頁及用戶討論頁)
  3. 符合條件後,系統自動授權。
延伸確認權保護
  1. 只能由延伸確認用戶編輯。
現行條文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編輯100次或以上;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不包括任何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對話頁);
  2. 編輯3000次或以上,或編輯1500次條目或以上。
提議條文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擁有延伸確認權限;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
  2. 編輯3000次或以上,或編輯1500次條目或以上。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4:14 (UTC)

(-)傾向反對Wikipedia:常年提案#扩展确认用户:沒有充分理由證明延伸確認使用者比自動確認使用者更適合進階編輯--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07 (UTC)
鑒於剛才有人抗議其實是覆蓋編輯表示不滿,我就畫掉反對了((([開玩笑的]-- Sunny00217  2021年6月20日 (日) 07:24 (UTC)
(+)支持,不過可以參考目前的自動確認使用者設立權限申請及除權,還有保護方針可以同時跟進條文「當出現自動確認使用者編輯戰或半保護時仍無法有效的保護條目管理員即可提高至延伸確認保護」。~~Sid~~ 2021年6月20日 (日) 07:16 (UTC)
(▲)同上,但固然前提是參與編輯戰的用戶並非延確用戶 --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46 (UTC)
Wikipedia:常年提案#擴充確認用戶的「未通過原因」的回應:不應將設立延確用戶視為進行「進階編輯」或「解決爭議」的手段。設立延確應是減少高風險頁面的破壞,而非如該頁所述「編輯全保護頁面」等操作(這個不是延確的工作)。延確應配合設置藍鎖作為破壞行為的防範手段而非爭議編輯的處理手段。編輯爭議/編輯戰的行為依然應該以金鎖處理(尤其為政治議題)。現行確實有銀鎖的編輯戰保護,以藍鎖作為防止爭議的保護手段的考量應與銀鎖編輯戰保護相似。--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07:38 (UTC)
為甚麼要用一堆xx鎖的非正式用語! -- Sunny00217  2021年6月21日 (一) 00:00 (UTC)
隨便啦wwwwww--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2:27 (UTC)
感觉只不过是将自动确认用户的难度延后到ex确认用户的难度吧,并不能根本破坏防范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6月21日 (一) 03:21 (UTC)
刷500比刷50難啊,還要90天。--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05:51 (UTC)
(-)反对,延伸确认保护主要针对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在解决编辑战方面没有太大作用。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足够条件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5:33 (UTC)
閣下哪裏來「延確保護必定需要協助解決編輯戰」的說法?延確用來保護高風險頁面或模板正合適,高編輯戰風險也不會拿延確來保護而是全保護了啊。--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02:21 (UTC)
中文维基百科有半保护和模板保护就足够了,我看了一下外文版方针,延伸确认保护仅用来保护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2日 (二) 16:42 (UTC)
這樣的話確實和模板保護有點重複。我有個反建議:延伸確認保護可以拿來處理人事任免投票資格@Lanwi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1:18 (UTC)
(?)疑問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是要把延伸確認資格從500次編輯拉伸到1500或3000次編輯嗎?—-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1:56 (UTC)
可以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第一條的「編輯100次或以上」改為「延伸確認資格」,其他維持不變。--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02:19 (UTC)
(+)支持User:蟲蟲飛案。 --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2:26 (UTC)
把延伸確認資格從500次編輯拉伸到1500次或3000次編輯是可行的,甚至如果技術允許的話,可以讓系統自動判別用戶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然後為符合資格者自動授權延伸確認用戶,授權後不符合資格者自動除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7日 (日) 02:34 (UTC)
太高了,这最终会过度妨碍想编辑的人。有些职业维基人[開玩笑的]一周不到就可以三千,但非职业维基人[開玩笑的]想要达到千次以上都会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可能半年,可能一年,总之太长了。--安忆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03:41 (UTC)
不然一樣維持500次,然後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第ー條的「編輯100次或以上」改為「延伸確認資格」,其他維持不變,則是變成將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第ㄧ條改成500次。--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6月27日 (日) 03:48 (UTC)
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完全可以計票時審核(就是目前的方式),不需要依賴任何技術上的使用者群組啊(不用為了這個資格建立使用者群組的意思)?--Xiplus#Talk 2021年6月27日 (日) 04:35 (UTC)
這樣做可以直接省去計票審核的程序,因為不符合資格者自己也投不了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現在計票審核也沒多難,都有工具幫助了;前面提的延伸確認資格根本無法完全涵蓋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技術上根本無法計算「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至少有一次編輯」),無法省去計票審核的程序;沒有資格者應該還是能發表意見,不可能用保護功能。--Xiplus#Talk 2021年6月28日 (一) 02:04 (UTC)
@Sanmosa延伸确认保护也不能处理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只能处理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16:02 (UTC)
@Lanwi1:抱歉,我完全不同意你的看法。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的中文版,如果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群共識決議對延伸確認保護有另類的用法的話,那這種另類的用法仍然是可行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8日 (一) 00:23 (UTC)
@Sanmosa:除了英文版,法文版和日文版也实施延伸确认保护,都是防破坏,若有另类的用法会脱离本来的目的。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没有如问题编辑频繁发生之类的足够背景支持引入延伸确认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9:22 (UTC)
@Lanwi1:我有一个疑问:您认为共产主义现在能否永久半保护(近半年约被破坏了10次以上)?如果说这个是意识形态,那么性交(现在被半保护了约10年)和同性戀呢?从目前中维鼓励一切用户进行编辑的角度来说这些条目确实都不应该半保护,但是过去几个月的经验/历史记录很明显显示出如果不半保护还会继续有破坏,但如果引入了扩展保护,很明显这几个条目就适合进行长期半保护了。当然,对应的原本很有争议的条目自然可以上升至扩展保护,但是如果只有半保护和全保护的话,至少我认为情况是比较尴尬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9日 (二) 11:28 (UTC)
条目共产主义现在不需要永久半保护的原因是未受到频繁破坏。扩展保护仅用于被破坏的半保护页面,我还认为需要永久扩展保护的基本上都是被LTA破坏的半保护页面,若以针对LTA突破半保护为由引入扩展保护,我表示支持。另外日文版引入扩展保护的背景就是有些LTA喜欢突破半保护,本地只有影武者喜欢突破半保护……--Lanwi1(留言) 2021年6月29日 (二) 20:45 (UTC)
@Lanwi1:您能否大致给出您心目中频繁的标准?在我看来在一个大部分科学类条目两三年没人写的地方,某个条目半年被破坏了接近10次绝对达到频繁的标准了。另,看了一下英维,的确您说的有道理,不过英维同样对波兰种族主义阿以冲突这类高争议但应该没有LTA的条目进行了扩展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基本上是短期內密集破壞,因此長期又零星的破壞就處於臨界情況,我無法直接說一律保護或不保護,要按個案判斷,但若是冷清的條目導致看起來編輯全是破壞,那或許會被保護。--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8:01 (UTC)
不同意引入擴展保護會讓「這幾個條目就適合進行長期半保護」,引入比半保護層級還高的擴展保護不應該變相讓半保護的標準放鬆,如果您認為半保護的標準應該放鬆,您應該提議社群變更半保護標準,而不是透過引入擴展保護來解決。--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1:23 (UTC)
@Xiplus:我知道,但这更多不是标准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欢迎指出错误),排除掉全保护外只有半保护和不保护,管理员在遇到已被轻至中度破坏的争议条目由于只有这两个选项,自然会更倾向于不保护,让其他编者去自行回退掉破坏的编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可是中维的标语),而非进行半保护(但是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这并非好事,这样反而浪费了人力去维护本可以不存在的破坏,如果进行了半保护,原本要贡献的编者可以在讨论页请求编辑保护条目,而原本的破坏者的破坏也就自然留在了讨论页,而非条目页)。但如果有了扩展保护,管理员就更自然地会考虑短时进行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全面全保護就再也不會有破壞了,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保護跟開放只能取得一個合適的平衡。「擴展保護,管理員就更自然地會考慮短時進行半保護」,我不會,所以我才無法理解引入擴展保護的目的,要達成你的目的只能引入一個比半保護層級還低的保護。--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07:52 (UTC)
@Xiplus:我懂all or nothing的问题,但说实话单从结果来看确实是很多英维半保护且中维(我认为)也应该半保护的条目没有半保护,比如上面那几个例子,如果您认为这不是扩展自确的原因,欢迎您说说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中维更不倾向于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8:25 (UTC)
英維破壞量更多,自動確認門檻較低。這是一般性原因,不是針對前面您提的條目。--Xiplus#Talk 2021年6月30日 (三) 13:05 (UTC)
英维破坏量多没问题,但其实中维破坏比例可能高一些,我没实际做过数据统计,但是单从个人经验来看感觉如此。我知道,我强调这几个例子只是为了突出现在的问题。不过现在我想问一句:设立一个(全保护之下的)更低门槛和设一个更高门槛真的本质上不等价吗?最后,我希望我是错的,但是每次点开这些常用条目一翻历史就能看到一批扰乱性编辑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我才大力支持,哪怕能稍稍激励一部分管理员更勤的上半保护我个人目前认为也是值得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17:22 (UTC)
查閱您提出的幾個條目,都沒有近期請求保護被拒絕的案例,所以您說這些條目管理員不會保護這點實在有待商榷。--Xiplus#Talk 2021年7月1日 (四) 02:02 (UTC)
好吧,我可妥协,但我还是对上文所述的现状不满。--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1日 (四) 17:31 (UTC)
(+)支持设立甚至拔高门槛,wikiscan上的数据显示每月活跃自确至少约占每月活跃用户数的6%~7%,今年上半年至少应有超过2700名自确用户进行过编辑,最近更改的筛选栏中也有对初学者和有经验的编者的区分。是,某些条目生来就是有争议的,这些条目的编辑战可能确实没法避免,但至少设立更高门槛的自确可以让想要参与这些条目的人进一步学习中维的规则和过去的案例,而且引入扩展自确之后也可以对一些有相对较少争议(但总体上仍有较大争议)的条目上半保护。--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27日 (日) 16:27 (UTC)
编辑数与学习规则毫无关联。->>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6月30日 (三) 04:59 (UTC)
@Ohtashinichiro:Yes, but actually NO. 是,这两者是没有直接关系。但大多数编者的条目编辑水平和辨别来源的水平最终还是在编辑的过程中提升的,您不能指望一个不懂维基语法的新手在中维这种左侧栏里没有“学习如何编辑”的地方一开始就懂如何将他主观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并引出来源,更别提去辨别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是主流观点了。这么说可能有点太泛泛而谈了,您不妨回想一下您刚开始写维基百科的时候写的条目是什么水平而现在又是什么水平(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您找找您早期的编辑)。--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6月30日 (三) 07:16 (UTC)
我和你讲规则,你和我讲技术。对于想闯红灯的人,需要过问他的车技?。->>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7月3日 (六) 01:27 (UTC)
我是觉得高引用数转换组(CGroup)如果要保护的话,Extended confirmed users这种水准正好比较合适。一般高风险模板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技术考量,模板编辑员也是技术优秀的用户。但转换组基本就是纯内容向模板,熟悉相关领域、掌握简单语法的编辑都可以胜任修改。50次编辑可能经验不足,500次编辑大概就比较合适了。--洛普利宁 2021年7月3日 (六) 09:54 (UTC)
根據WP:7DAYS,現就延伸確認保護及人事任免的修訂提案公示七天。--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0日 (六) 10:02 (UTC)
對於這一沒有經過仔細思考和周全考慮的提案,我是不會支持的。況且提案的疏漏沒有得到解決。--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3日 (二) 18:33 (UTC)
@Bookwith:請說說有甚麼疏漏。--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0:13 (UTC)
應該能看出,連實施細節都沒想好就來提案了。--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5:43 (UTC)
放心吧,這個很簡單,而且之前本站有過模板保護及模板編輯員的引入的經驗。--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5:51 (UTC)
為什麼是條目空間500次?這類要求向來沒有指定名字空間的。即使有充足經驗,依然應該列出各項實施細節。--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6:46 (UTC)
英維日維都是500次條目空間,而且避免用戶在用戶頁刷夠500次。至於具體細節,就像英維那邊,系統會自動授權;還是您希望像日維那邊一樣可以通過申請獲得?即管理員可以授予可信用戶權限,也可移除用戶的權限?--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6:52 (UTC)
英維日維的要求都不是500次條目空間,請別撒謊。--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8:49 (UTC)
英維方針沒有寫明,但我就親身試過了,而且取得了英維的延伸確認用戶權(500次條目空間後才獲得),500次非條目空間,英維是不會授予延伸確認權,您可以去試一下。--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09:07 (UTC)
根本不是,那裡500次是不限命名空間的,不要再誤導他人了。--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11:45 (UTC)
我不太瞭解原因,總之我在英維600次編輯數時,確實沒有獲得「延伸確認」,要在「條目空間500」才能獲得權限。--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2:06 (UTC)
既然您擔心門檻太高,我把門檻降低至不只限於條目空間。--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0:00 (UTC)
到底排除用戶/用戶討論頁,意義何在。--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11:49 (UTC)
意義在於避免用戶GAME,刷編輯數。您看VIP存檔,經常有人舉報有用戶刷編輯數以求「自動確認」。--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4日 (三) 12:00 (UTC)
我反對這一要求,因為實在太沒意義了。一些編者們願意刷到自動確認,不代表他們願意刷到延伸確認,尤其是500次編輯對於他們來說是個難以達到的目標;甚或有一些只求移動權限、只求上傳圖片的編者,難道他們會對這一延伸確認權有興趣?我們必須面對現實,看看各大站點的權限摘要。看,古今中外,有哪個站點的權限要求會像這樣排除某些命名空間?無論是需要申請的權限,還是自動授予的權限,沒有一個站點會設下這樣的限制。為什麼?因為稍有智慧的人都不難看出,這樣設限對於惡意刷權限的編者來說,幾乎沒有任何作用。提案前請三思。--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17:51 (UTC)
刷???編輯數是用刷的?= =這我有理解錯誤嗎?如果沒有那這反對簡直胡鬧。~~Sid~~ 2021年7月14日 (三) 18:15 (UTC)
就是有這種人啊,-- Sunny00217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9 (UTC)
那把門檻降低至不只限於條目空間不就解決了?是在亂吵甚麼鬼?--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1年7月15日 (四) 04:17 (UTC)
要故意排除用戶/用戶討論空間,難道不會顯得很可笑嗎?--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04:56 (UTC)
(-)強烈反对该提案, 如果不加限制地滥用保护, 把所有争议条目都加以保护, 不是彻底违背了WP:SOPWP:BB的原则? 那样的话,当时允许IP用户编辑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最后让维基百科变得与百度百科没有任何区别.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7月17日 (六) 07:42 (UTC)
@Yining Chen:延伸確認保護不能亂用的,只有半保護無法保護的情況下,才能用,而且可以減少用「全保護」,所以不違反WP:SOPWP:BB,此外也與ip編輯無關,因為半保護下,ip也不能編輯,但您不因此反對半保護,防止破壞也很重要。--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08: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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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延伸確認保護(第二稿)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延伸確認用戶權及延伸保護的條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24日 (六) 10: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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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根據第一稿的少數反對意見修訂如下,重新公示七天: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延伸確認權限條件
  1. 帳號已註冊3個月。
  2. 已經編輯500次。
  3. 符合條件後,系統自動授權。
延伸確認權保護
  1. 只能由延伸確認用戶編輯。
  2. 在半保護無法阻止破壞時才能用。
  3. 在半保護無法阻止的編輯戰時才能用。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17日 (六) 10: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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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確認權限後續討論 part1

反正你們都同意我也不管了,結-- Sunny00217  2021年7月28日 (三) 01: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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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討論已超過一個月,最後一個修訂版公示七天期間,完全沒有人反對,共識很明顯。--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26日 (一) 04:27 (UTC)
    蟲蟲飛:我不同意這是個合符程序的公示──通過方式是有嚴重瑕疵。有個簡單的問題──一個存在反對意見的提案,在經過修訂後能立即視為已取得共識嗎?顯然不能。提出修訂案後立即進行公示,是不當的。還有關鍵的一點──對原提案進行改良後,應當邀請原提案的反對者參與討論,讓他們知悉有關改動。而這點,蟲蟲飛是做不到的,以致於有反對者未知悉本提案。--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9:03 (UTC)

公示公告的後續討論

  • 大家都在關注,只是您一個人沒關注公告內容和客棧的討論,而且提案已經按照方針規定完成公示14天,但是您在公示期間放棄討論,這是您自己的問題;這就像假設RFA期間您忘記投票,然後投票期結束了,您才出來鬧,這也是您自已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16:25 (UTC)
    蟲蟲飛聲稱大家都在關注,卻出現7天公示期內無人討論的局面,請問這合理嗎?難道沒人提出意見還能視作通過?--Bookwith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7:26 (UTC)
@Sunny00217:公告栏同类通知应当合并。--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27日 (二) 16: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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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提議

1. 提議自動確認用戶的條件,註冊滿7天且編輯次數達50次,「當日編輯次數少於5次的日子」不算進註冊天數裡面,「對主命名空間以外(例如:討論頁、沙盒、用戶頁、用戶討論頁、用戶沙盒)的編輯」不算進50次編輯裡面,另外於12小時內被「自己或者擁有延伸確認用戶權限者」回退的編輯也不算進50次編輯裡面,(但「『當日編輯次數少於5次的日子』不算進註冊天數裡面」的「編輯次數」是有包括任何編輯的),避免惡意刷編輯次數達成自動確認而違反自動確認用戶的意義。

2. 提議擁有「延伸確認用戶」權限者(也就是註冊滿90天且編輯次數達500次者),「自動」擁有IP封鎖例外巡查豁免權這兩個權限,不用再另外申請。

2402:7500:900:6C90:18C0:1A08:3D8E:25F1留言2021年12月10日 (五) 07:48 (UTC)

IPBE權限能否考慮下放?

有用戶User:Zorua Fox在QQ群反應最近ipbe沒人受理,而據我所知似乎這一業務都是user:Tigerzeng一人在處理,所以有必要把這個權限拆分出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1:53 (UTC)

经搜索发现完全没有收到此人的邮件,可能是被邮件列表的反垃圾功能拦截了。另外最近Xiplus也有在帮忙处理。--Tiger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2:26 (UTC)
現在權限發放已經很寬鬆了,下放發放權限恐怕只會讓情況更加寬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02:30 (UTC)
@Ericliu1912:特殊情況要特殊處理,考慮到中國大陸的狀況,更加寬鬆未必不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3:18 (UTC)
那管理員全部預設批准不就好了,設那麼多規定做什麼。這樣流程也會快很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03:25 (UTC)
可以啊,只要他們願意。--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3:27 (UTC)
这不就上面那个讨论串在说的事么。--Tiger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05:19 (UTC)
(▲)同上--夏雪若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13:25 (UTC)
這樣做有沒有任何弊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14:05 (UTC)
覺得有弊端就直接提出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1日 (二) 14:07 (UTC)
这么长时间基本上没啥门槛的授权下来,感觉还行,有影响也不至于太大。详细的在上面的讨论串里有说。--Tiger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1:46 (UTC)
所以預設或下放權限其實沒太大問題?--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3:02 (UTC)
我还不敢给这样的结论。毕竟我自己也不算是抓傀儡很熟练的人。只是凭感觉来讲,“明明很像的两个账号,CU结果却是不相关”(也就是因为被允许使用代理而成功利用代理逃避CU的情况)的情况似乎相比多年以前并没有明显变多。--Tiger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3:46 (UTC)
其實讓對方把帶有賬號名稱以及禁止編輯的提示截圖發過來就好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3:51 (UTC)
现在邮件申请的话就是这样的呀。只是因为邮件列表收图片不是很方便,所以让直接把封禁信息文字复制粘贴到邮件里。--Tiger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4:21 (UTC)
所以其實是不難的雜活,讓更多願意參與的人處理是好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4:25 (UTC)
而且就算是VPN,那麼CU結果也會有提示,到時候可以用一望而知來封禁。--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03:53 (UTC)
看了一下讨论串,发现到目前为止,申请IPBE的方法似乎已经由“编辑unblock模板+邮件申请”转为单一的“邮件申请”,之所以Tigerzeng没有找到邮件是因为我使用的是前一种方法。作为普通编辑者,目前来讲我只了解WMF的事件,并不甚了解这个事件之后对Unblock模板和申请IPBE流程的影响。若现阶段只能通过电邮方式解封,那么是否可以重新考虑Template:Unblock模板的实际作用并在模板文档中加以告知(例如添加:“该模板不再适用于申请IPBE”的字段),以及关于QQ群“维基百科(2018)”群文件“如何解决无法编辑中文维基百科问题_修正版.pdf”的方法指引问题。-- Zorua 欢迎指教嗷! 2022年1月12日 (三) 18:30 (UTC)
OA2021对申请流程没有影响,现在依然可以用unblock模板和邮件两种方式申请。邮件申请的数量比较大,我个人主要是关注邮件申请,站内讨论页unblock模板关注的管理员更多一些,我关心得少。以上是目前的情况。unblock模板申请有几个问题,一是没有账号的人没有自己的讨论页,所以连账号都没有的人基本上只能用邮件。二是在讨论页上公开封禁信息(含IP地址)之类的细节,多少有点涉及隐私之类的问题,不太合适,邮件基本上不用担心这方面(当然了,有的管理员索性就不要求提供封禁信息)。--Tiger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18:37 (UTC)
但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是那个unblock已经在我的讨论页挂了6天了,还没有任何动静,以及在我讨论页那个模板点击“此用户”会出现英文字母乱码(也有可能是我的编辑问题),总之目前unblock模板由于种种原因貌似处理速度已不如前-- Zorua 欢迎指教嗷! 2022年1月12日 (三) 18:43 (UTC)
你那个有结构式讨论页的因素,这种方式它甚至不会出现在封禁申诉的分类里面,也就难以引起注意。我等下帮你调整一下,但是我不会批准你的申请,因为按现行的方针你没能证明需要得到权限的必要性,而且你最近也正常编辑。--Tiger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20:46 (UTC)
(...) 吐槽 真用傀儡的话我到也没必要QQ群说一遍来这再说一遍了
以及那个Unblock模板,貌似是没啥用了(至少对于ipbe来说)-- Zorua 欢迎指教嗷! 2022年1月12日 (三) 18:37 (UTC)
經常有人以申訴模板來要求IPBE權限,雖然我覺得這不是申訴模板本身應有的作用,不過實際上對於看不懂相關說明的用戶來說,確實是挺直接,而且有效。--AT 2022年1月15日 (六) 11:43 (UTC)
我倒是認為封鎖申訴模板就是拿來申訴封鎖的,而IP封鎖自然也包含在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5日 (六) 19:48 (UTC)
根據方針,申請IPBE是解封請求的一部份。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19:16 (UTC)
我在想,如果CU回到中维的话,是否可以完成对授予IPBE条件的统一,对新申请的用户进行查核以确认其IP是否被封禁,也可以对已有权限用户进行一次大范围查核以确认当前是否仍需要此权限。--东风留言2022年1月18日 (二) 01:35 (UTC)
方針板討論擴展HAM至SPI用途的討論中有子案正在討論設快速用戶查核請求通道供WP:CUP#1-3,WP:CUP#3正是對應此案用途,故想請各位關注該討論。--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8日 (二) 03:44 (UTC)
  • (-)強烈反对預設下放,現在門檻基本上已經跟沒有一樣了,預設下放將會使技術性規避CU易如反掌。任何預設下放的討論都至少應該等到本地資料恢復有熟悉本地破壞者風格的CU員(而不是監管員)進行CU才應繼續-某人 2022年1月18日 (二) 18:25 (UTC)
  • 本地CU员恐怕会难产,不如设立IPBE授予员,而且授予者关注获得IPBE者的编辑一段时间。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19:24 (UTC)

如何申请移动条目时不留重定向的权限?

我正在清理欧洲国家的地名条目。我发现很多地名都是在多年前批量创建的,可能使用机器翻译的名字。例如我现在正在处理的匈牙利区份条目圣勒林茨区,其匈牙利语名字为Szentlőrinci járás,意思应该是Szentlőrinc的区,应该按该地名单词原型来翻译。现在机翻名字为“森特勒林齐区”。我希望在移动条目后不留原条目名为重定向,没有必要留下不正确的信息。我现在虽然可以挂快速删除或提请删除的模块,但我觉得是浪费管理员的时间。我的问题是如何申请移动条目时不留重定向的权力。谢谢!--万水千山留言2022年1月30日 (日) 17:46 (UTC)

巡查员回退员拥有此权限,您可以考虑申请该用户组。-- 2022年1月31日 (一) 05:55 (UTC)
@TuhansiaVuoria:翻譯有問題並嚴格不符合快速刪除準則,所以不能自己直接使用移動不留重新導向權限,您應該提Wikipedia:移動請求,對於已經移動而產生的重新導向則是提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如果數量很多的話,不妨整理出列表後,在互助客棧公告數日,無反對後由管理員批量處理作為替代方式。--Xiplus#Talk 2022年2月4日 (五) 13:24 (UTC)
个人觉得这些明显的机翻或错误的译名没有必要保留重定向。当然别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而我看到有的编辑直接移动了条目而不留重定向。如果我还没有达到社群的信任的话,也就无所谓了。留住这些不当的译名作为重定向不是个大问题。谢谢回复!--万水千山留言2022年2月4日 (五) 14:24 (UTC)

(○)保留:以「森特勒林齐区」為例,該頁面於2012年創建,錯誤已蔓延,以致有人使用此名稱,甚至鏈結至該維基百科頁面(如Google藝術與文化即有此鏈結),需要按WP:R#KEEP之4「刪去該重新導向會有損壞連入的連結或內部連結的風險」保留。換言之:保留能將使用機翻或錯誤譯名的讀者,帶到正確的頁面,但刪除重定向的話,使用錯誤譯名的讀者將難以查到正確的頁面。——留言2022年2月4日 (五) 14:40 (UTC)

路过解决了RFR申请页排版问题

路过解决了RFR申请页排版问题,请管理员复核:[1][2][3][4][5][6][7][8][9][10][11][12][13][14]--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22日 (六) 10:17 (UTC)

  • 电脑板
    电脑板
  • 手机版 宽屏
    手机版 宽屏
  • 手机版 正常
    手机版 正常
  •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31日 (一) 11:43 (UTC)
    [15]你应该检查你的分辨率--。->>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1月31日 (一) 12:19 (UTC)
    額 待會修理--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6日 (日) 11:56 (UTC)
    似乎沒有動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3月15日 (二) 06:51 (UTC)

    關於WP:RFR/PWP:RFR/R的排版問題

    最近我觀察到這兩個RFR的排版有些混亂,導致申請人例子、管理員與非管理員的意見混雜在一起,界限非常模糊,所以我想效仿SPI分爲疑似傀儡區、其他用戶的意見區、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區,將RFR分爲申請人區、其他用戶意見區、管理員意見區,以改善RFR的排版問題:

    解决方案
    現行條文

    User:Example

    狀態:   新申請
    申請者/獲提名者:Example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編輯報告 · 所創條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封鎖日誌 · 授予權限|资格检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动确认用户
    XXX--簽名時間
    提議條文

    User:Example

    狀態:   新申請
    申請者/獲提名者:Example讨论页 · 贡献 · 已删贡献 · 編輯報告 · 所創條目 · 日志 · 注册日期 · 封鎖日誌 · 授予權限|资格检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动确认用户
    理由+巡退例子--簽名時間

    其他用戶的意見 其他用戶對於申請人的意見。 管理員的意見 管理員對於申請人的意見。

    --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9日 (一) 16:05 (UTC)

    別,沒有必要搞得像傀儡調查那麼複雜or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9日 (一) 16:26 (UTC)
    @Ericliu1912:我只是爲了調整排版,加以區分而已。--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9日 (一) 16:41 (UTC)
    副知@AT。——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9日 (一) 16:26 (UTC)
    沒有必要。申請權限的理應能過就是能過,不能過就是不能過,沒有什麼討論可言。--Ghren🐦🕛 2022年5月10日 (二) 04:46 (UTC)
    管理員跟申請者的問答,本來就在放在一起,不可能分開。--Xiplus#Talk 2022年5月10日 (二) 13:16 (UTC)
    (+)傾向支持個人感覺原先版面實在太亂飛馬🎠🎈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4:44 (UTC)

    修改巡查豁免权的简介及申请条件

    已通過:
    已完成公示,將依公示稿進行修訂。--Kriz Ju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9:1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简介 修改巡查豁免权的简介及申请条件
    问题背景 目前,本站权限申请方针对“巡查豁免权”的描述为:“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可信用戶均可獲本权限。”申请要求为:“熟悉方針及指引且經常創建頁面者,授權者均可依其判斷予權。前句所述以生者傳記及關注度指引為首重。”
    我的观点
    1. “可信用戶”这一表述过于宽泛。一名用户在解决技术问题方面可信,不必然意味着其在创建页面方面可信,反之亦然。巡查豁免权关乎的是创建页面的品质是否足以豁免巡查,此处应予以细化,明确为“在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的用戶”。申请条件作配套性修改,为“經常創建頁面且创建的页面品质均良好者”。
    2. 现行方针对巡查员、回退员等其它权限的申请要求包括“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而更需要社群信任的巡查豁免者权限却无此要求。本站一年前曾出现过因条目质量问题被封禁的用户数月后却获得巡查豁免权的极不理想状况。固然,上一条修改已明确要求授权前检查被授权者创建的页面的品质;为巡查豁免权补回“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的要求,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判断用户受信任的状况,另一方面因为“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是相对客观的条件,可以迫使管理人员在授权之间进行例行性、机械性的检查,从而进一步减少管理人员的疏失导致上述“极不理想状况”发生的可能性。
    我的解决方案
    現行條文

    巡查豁免權

    ...

    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可信用戶均可獲本权限。持權用戶所创建頁面會自動標示為「已巡查」,而毋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因此,授權者需肯定獲權者為可信用戶。本权限毋須由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

    ...

    巡查豁免者:熟悉方針及指引且經常創建頁面者,授權者可依其判斷予權。前句所述以生者傳記及關注度指引為首重。

    ...

    提議條文

    巡查豁免權

    ...

    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在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的用戶可獲本权限。持權用戶所创建頁面會自動標示為「已巡查」,而无需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因此,授權者需肯定獲權者為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的用戶。本权限无需由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

    ...

    巡查豁免者: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熟悉方針及指引經常創建頁面且创建的页面品质均良好者,授權者可依其判斷予權。前句所述以生者傳記及關注度指引為首重。

    ...

    该修改妥否?请社群审议。--Antig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46 (UTC)

    覺得可以,不過「在建立頁面品質方面受信任的使用者」要如何認定?--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56 (UTC)
    具体条件为“經常創建頁面且创建的页面品质均良好者”。再细就没办法细化了,毕竟问题页面各有各的问题。--Antig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4:44 (UTC)
    基本(+)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9日 (四) 04:15 (UTC)
    75個條目限制被刪掉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5:49 (UTC)
    那是非方针的信息页中的建议门槛,从来不是正式方针的内容。--Antig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5:56 (UTC)
    大致(+)支持。当然这对于短时间内大量刷条目的用户不大友好。--🔨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9:07 (UTC)
    如果不是以獲取權限為目的的刷條目的話其實沒什麼影響。--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30 (UTC)
    我这里说的大量刷条目一般都是刷内容短小的,这类条目就算不是小小作品,在品质上也绝不能说的上能够受信任,如果有infobox的话可能另说。--🔨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不过品质受信任如果有更具体一些的标准可能更好。--🔨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5:36 (UTC)
    基本(+)支持。--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9:40 (UTC)
    (?)疑問:維基百科的口语使用「毋須」而非「不須」真的妥當嗎?順便再說一個:現在的條目要再建一個新的真的很難,別再總是用「75個條目」作為刻板印象,但為了小作品小小作品標準而有多起爭議,所以「75個條目」並非好建議。因為可以創長篇75個條目(如果創建條目能力很強的話),但也能刻意創75個小作品和小小作品的條目。--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11 (UTC)
    “75个”从来不是正式方针的内容,认为“75个”是方针内容自然如您所说是不正确的“刻板印象”。相关信息页中的建议随时都可以随方针正文的更正而更新。--Antig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20 (UTC)
    個人認為,「而毋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應該變成「而不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維基百科的口語至少也該有吧,每個人都知道「毋須」嗎?就好像「係指」(是指)那種用法,說實在很不恰當。最後要說的是,個人並不會考慮這個權限,這個權限不等於就是免死金牌、不因破壞而封鎖,所以就支持反對的部份不表態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26 (UTC)
    改成“无需”如何?--Antig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28 (UTC)
    「無需」應該比「不需」好一些,可能就中文用法習慣上差異而已,就「無需」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31 (UTC)
    站内在方针/通知模板/讨论中用类文言,是一些维基人的习惯,约定俗成了,虽然我不赞成,但总会有。--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46 (UTC)
    「毋須」顯然並非高度艱澀之詞彙,未見更改之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0日 (五) 07:20 (UTC)
    修正妥当,支持。另,以个人理解,其实巡查员其实比巡查豁免者更需要社群信任。巡查员本身就自带巡查豁免,在此基础上还要巡查其他用户的条目。我认为用户成为巡查员应以至少先适合持有巡查豁免权为基础,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循序渐进的信任路线。--Kirk # 2022年6月9日 (四) 10:22 (UTC)
    那順帶把巡查員也一道修訂?此外比巡查員更高的管理員也要類似的條件嗎?或者說因為管理員有過投票程序,所以這一點可以免?--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28 (UTC)
    个人不确定是否应修订,两权限皆不是以硬门槛作为唯一标准,私以为更重要的是理解权限和授权的思路或可作转变。即便有必要修订,亦不宜并案讨论,以免本案讨论时间被连带延长。--Kirk # 2022年6月9日 (四) 13:06 (UTC)
    这个以前讨论过,但进阶难度上不现实。自带巡查豁免本质是技术问题。--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0:36 (UTC)
    我觉得或可从授权理念上理解,巡查豁免权限合格者为创建页面品质良好;巡查权限合格者为除创建页面品质良好外,尚在巡查新页面(提挂适当的模板、进行适当的快速删除提报)方面展现出一定的能力。这既不涉及技术上的问题,也不要求方针上有显著的变动。大致想法是这样。(上述观点只是因为提案人在“我的观点”部分的发言而引发)--Kirk # 2022年6月9日 (四) 13:11 (UTC)
    巡查豁免 = 建立頁面都不被刪?還是 巡查豁免 = 建立頁面品質都優良?我以為社群普遍覺得是接近後者。--Xiplus#Talk 2022年6月9日 (四) 15:29 (UTC)
    如果是「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那標準介於兩者中間,比如條目至少內文都要有來源;格式、標點符號都要對,Wikidata有沒有連上。就是讓巡查員看了不用掛板或手動改善的那種地步。--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5:39 (UTC)
    个人是能赞同上述“比如”所描述的条目水平。我个人认为,这些既是巡查的目标,又是对持有巡查豁免权限用户的合理期待。--Kirk #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8 (UTC)
    如果是朝著建立條目品質都優良的話那也沒必要搞巡查豁免了,因為一天下來都沒有幾篇條目能達到這個標準。--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5:42 (UTC)
    講難聽一點就是這種「豁免權」本來就是種笑話了。如果寫了一堆條目就能換來免死金牌、不因破壞而封鎖可能還有用吧,但就不是嘛,上面也說過了。所以維基人寫了一堆條目只是為了這種可能沒什麼實質意義的權利?還是說這種真的是這些寫了一堆條目的所謂成就感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7:12 (UTC)
    关于Xiplus君的论述,我自己主要想法有两方面:
    • 其一,我认为社群普遍认知的巡查豁免只比前者略高,且远不及后者,原因有二:
      1. 巡查和巡查豁免是相联系的:社群对巡查工作的理解,不是审视所有不足以达到优良条目标准的条目,而是通过巡查排除不应存在(需要快速删除或存废讨论)或存在基本问题(需要即行修缮或使用维护模板加以注释的)的新条目。那么对应来说,豁免巡查就是信任此人创建的页面——通俗来说——通常不会被删、不用挂模板。
      2. 将非优良确立为巡查目标缺乏意义:条目提升到优良往往非常复杂,需要逐个条目仔细思考,且更加不“公式化”、更“个性化”;巡查量巨大,巡查的目标本应是通过巡查保证基本质量,解决或者至少标记一些能用模板说清楚的通病。当然,我能理解您本意并无这方面意思,但这一点其实同第1点相关,即对巡查和巡查豁免的其他具有高度对应关系,如果把“巡查豁免 = 建立頁面品質都優良”代入进这种关系,会导致不可行。
    • 其二,其实我的要点甚至不主要在于说,巡查、巡查豁免应当达到怎样的绝对高度(优良也好、不被删除也好)。而应当说巡查应当达到具备巡查豁免的要求基础上,并在一定程度熟悉巡查工作。纯口语来说:
      1. 巡查员既然有豁免权,那么他自己创建条目的通常质量,应当达到豁免水平;
      2. 巡查员既然有能力审视别人的条目,那么他至少自己创建条目的时候,也同样知道需要达到哪些最基本的要求。
    我个人大致是这样一个逻辑,以上。--Kirk # 2022年6月10日 (五) 02:39 (UTC)
    我认为,新页面巡查有“自动标记自己已巡查”功能是源于技术因素而不一定是业务因素(例如给用户留言、提删讨论等可能需要新建页面,而这些是没必要让别人巡查的),当然有能力指出别人新页面(条目)存在基本的质量问题,可能本身也需要有能力编写出避免这些问题的新页面(条目)(但不排除某些人会钻牛角尖,认为后者不可能存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6月10日 (五) 02:51 (UTC)
    私以为“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并无必要,用户被封禁的原因可能是文明等方面的原因,不一定是条目质量的原因(例如写了数百篇GA FA但因出言不逊一年被多次封禁的7君),也许可以改为“最近一年内没有因条目质量问题受到封禁”。--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10日 (五) 12:41 (UTC)
    有道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2:48 (UTC)
    (?)疑問:什麼叫做「最近一年內沒有因條目質量問題受到封鎖」?封鎖不都是因為某些個人原因(如破壞、文明)才有可能的嗎?完完全全跟「要不要寫條目」無關啊。如果說一年內不寫任何條目就會被封鎖,那早晚都會被封的(生命早晚都會死的),為何不整個砍掉就好了呢?現在搞得好像怎麼改都不對。比如說「經常建立頁面且建立的頁面品質均良好」是誰來判斷?用何種理由判斷?至於「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鎖(不合理封鎖除外)」這句嘛,沒什麼大意見。只是還是那句,這種權利就是上面已經講過的「可能毫無實質意義的權利」、「並非免死金牌」。就像那75個條目,那種刻板印象的標準真的觀感很差。--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4:38 (UTC)
    大体上支持。但“文明等方面”的问题乃至封禁不必然不应在授予巡查豁免权时纳入考量。宣称条目所有权,霸占条目不允许他人进行合理的修改、加挂合理的模板也属于此类问题,对于相关用户,如授予巡查豁免权将令其所创建的页面变得更为不可见,可能变相地助长此类行为。--Antig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5:47 (UTC)
    理解,确实我们很难清晰界定封禁原因是否完全与条目质量无关,有文明等方面问题的用户,其创建的条目可能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换言之未必能完全得到社群的信任,也确实有必要接受巡查员的检验,授予巡查豁免权还是需谨慎起见。--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13日 (一) 13:15 (UTC)
    (+)支持理由合理--飛馬🎠🎈 2022年6月11日 (六) 14:00 (UTC)
    (+)支持修改的到位--脳補。◕‿◕。讨论 2022年6月13日 (一) 16:04 (UTC)
    (+)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7月5日 (二) 02:42 (UTC)
    (+)支持(!)意見:敝人綜觀諸位站友之討論,對於相關提案同時希望可考慮結合下方站友第二案刪去「,而毋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以及站友額外建議的「豁免條目覆審機制」,個人意見和理據如下:
    1.「豁免權」不代表獲權用戶「自此得以拒絕或抵制接受巡查和檢查」,或是「可藉此『特權』甚而濫用權限不需注意基本原則」。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每位一般用戶可對任何條目等頁面加以閱覽審視,包括對於任何其他用戶獲取之權限亦然。
    2.承上,既為在撰寫、編輯或建立條目等頁面上身為「可信編輯」甚至獲取此「豁免權」,自不應建立大量侵權條目。個人認為在原本的行文表述中,只是為完整說明而如此行文,即便將該文句刪除,授權實務上仍將此條件納入考量
    3.承上,惟為明確提醒獲權者維持自省自覺,以及盡可能維護該資格或權限之公信力和有效性,仍應對此權限及獲權用戶賦予適當要求,此時自可回歸「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機制加以審查甚而除權;因此竊以為目前運行之機制仍可對於獲此權限之用戶適當課責約束。
    4.承上,此外,此案對豁免權限補充審核條件,除綜整社群規範和用戶活動之綜合性考量,對獲權用戶加強約束,加入此條件亦可使管理員和社群對獲權用戶更易於有效行權及審核考評。當然即便多了這條資格限制作為考評標準,不保證對於獲權用戶未來的行為就能「防患未然」,或是授權的管理人員以人格和信用對相關用戶「作保或背書」,敝人反倒認為獲權用戶自此或須自我惕勵、承擔更大責任或他人的不定時監督考評(笑)。
    5.承上,因此若結合下方另一案,刪去「,而毋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一句,敝人認為不過是「回歸實際授權運作審核」、對應實務運作的字面修訂;換言之,不論這句話怎麼寫、或存或廢,獲權之編者都得接受綜合性考評,個人認為刪除反倒更為精簡。
    6.此修訂或可緩解或改善長期以來社群對於平台相關規範和實務不時可能出現之疑義或矛盾,諸如:「巡查員本身自帶巡查豁免權,卻未必能夠大量編寫創建合規甚至優質條目?」;「大量創建編寫條目之編者,僅需以條目編寫為重,未必須考量或配合其他社群規範和平台精神?」;「巡查豁免者從此於條目或頁面之創建編輯彷彿獲得『免死金牌』、不容爭議?」;「巡查員獲權之資格及行權不時遭受質疑非議?」;「社群長期以來對於條目『編寫』和『維護』脣齒相依之辯證關係,不時以單向『二分法』切割劃分、互相拉踩、排擠傾軋之撕裂爭論」等爭議。
    7.結合下方有站友提及之「豁免條目覆審機制」,可於「維基百科:巡查豁免權」頁面的適當位置設置該專屬頁面連結,供熱心編者參閱或協助校閱改善,而巡查員亦可不時自行巡查。
    8.承上,雖然此類編輯或巡查行動任何編者皆可執行,但經適當制度化之後,可獲社群共識和公信力,亦可反向補充上述豁免權限修訂之疑慮,並期許發揮「提醒擁有豁免權之用戶自持自重」、「維護豁免權之公信力和有效性」、「藉公開透明之資訊揭露減少濫用權限之情形」,進而「增進維護平台和社群聲譽」等效果。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22:41 (UTC)
    • 從最近的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侵犯版權事件中,很明顯的可以得知「,而毋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應當砍掉。故應該修訂成:
    現行條文

    巡查豁免權

    ...

    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可信用戶均可獲本权限。持權用戶所创建頁面會自動標示為「已巡查」,而毋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因此,授權者需肯定獲權者為可信用戶。本权限毋須由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

    ...

    提議條文

    巡查豁免權

    ...

    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在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的用戶可獲本权限。持權用戶所创建頁面會自動標示為「已巡查」。因此,授權者需肯定獲權者為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的用戶。本权限无需由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

    ...

    要不然就如同上面講過的根本是種笑話而已,看來這個侵權的FL已經又再次驗證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06:31 (UTC)

    (+)支持,这改动我也支持,版权问题是维基立足根本,无法依靠自觉来维护。但是目前wiki程序应该不支持单独标记为版权已巡查。----脳補。◕‿◕。讨论 2022年6月17日 (五) 08:06 (UTC)
    所以打從一開始就說這種權限就跟笑話沒有兩樣嘛,這個獨裁社群真的應該重新檢視是否要較嚴格的審慎檢查版權之問題,並非所有編輯者都會在編輯時注意到是否有侵犯版權之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18日 (六) 14:07 (UTC)

    目前Antigng的提案似乎未見明顯反對,Antigng是否提請公示?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06:12 (UTC)

    Antigng應該把上面已經提出的事實做出回應才是,而並非一昧的公示卻繼續放任侵犯版權之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4:10 (UTC)
    @Antigng君不知有何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2日 (二) 14:59 (UTC)
    (!)意見:敝人已於上方提案區塊嘗試綜合表達相關意見,或可供站友參閱。--Kriz Ju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23:55 (UTC)

    公示稿

    最后一笔意见距今已满七日,现采纳上方部分用户的意见删去“无需侵权检查”这句本是描述“实务”却容易被误解为“权限”的描述。提出以下公示稿,公示七日:

    現行條文

    巡查豁免權

    ...

    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可信用戶均可獲本权限。持權用戶所创建頁面會自動標示為「已巡查」,而毋須接受侵權等多項檢查。因此,授權者需肯定獲權者為可信用戶。本权限毋須由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

    ...

    巡查豁免者:熟悉方針及指引且經常創建頁面者,授權者可依其判斷予權。前句所述以生者傳記及關注度指引為首重。

    ...

    提議條文

    巡查豁免權

    ...

    為減輕巡查員工作量,在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的用戶可獲本权限。持權用戶所创建頁面會自動標示為「已巡查」。因此,授權者需肯定獲權者為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的用戶。本权限无需由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

    ...

    巡查豁免者: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熟悉方針及指引經常創建頁面且创建的页面品质均良好者,授權者可依其判斷予權。前句所述以生者傳記及關注度指引為首重。

    ...

    --Antigng留言2022年7月19日 (二) 16:01 (UTC)

    @Antigng:公示早已过七天。--🔨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1:43 (UTC)
    两点愚见:
    1. “为减轻巡查员工作量”要不要改成“为减轻巡查员工作量”或“为减轻巡查工作量”(更为通顺一点)?
    2. 何为“在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用户“佛祖西来”创建的大量小作品算不算?--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2:35 (UTC)
    不過都知道佛祖西來創建的條目都是什麼樣子,有必要再去巡查嗎?,他連維基五大支柱都沒有違反。而且他那個條目,除了掛Template:Expand或是miss infomation,其他也沒有什麼模板好掛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2:50 (UTC)
    正如阁下所说,我认为“在创建页面品质方面受信任”比较模糊,佛祖西来创建的条目品质都不高。另外我建议可以挂小作品模板。--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2:55 (UTC)
    我記得小作品模板他自己也會掛,雖然是個人都知道這是小作品,掛不掛區別不大,--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2:57 (UTC)
    从没见过他自己挂小作品模板……有小作品模板也都是别人挂……--🔨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3:20 (UTC)
    那說明他現在變懶了,我以前記得他掛的,好像是前2年的事情。--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3:37 (UTC)
    其实之前就有人质疑过受信任标准的模糊问题了,不过当时Antigng回应说“再细就没办法细化”……--🔨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3:28 (UTC)
    模糊记得以前见过有人在佛祖创建的一篇条目挂onesource的……--🔨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3:28 (UTC)
    我印象中大部分是有2-3條來源的。不過有幾次他的條目被人用A1提交速刪,還有一次被人提交到AFD,說是條目內容太短,不過內文已經超過50字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3:39 (UTC)
    你这些印象大多都停留在三四年前,你应该再看看他最近创建的一些运动员条目。话说回来,其实我之前也提到过如果能够明确标准更好,不止佛祖,一部分拥有巡查豁免权的用户也是会短时间内大量创建小作品级别的条目,但至少会放infobox所以就算真的遭质疑了也没被除权,这点就好过现在的佛祖。--🔨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3:48 (UTC)

    巡豁条目复审机制

    1. 提供另一个角度。相较于上方详细讨论获权门槛,个人建议定期(如每周)生成一组列表,列明因豁免而未被巡查的条目,便于有志者选择检查、改善或了解。并可选做简单标记,例如已检查/已批量检查/已标注问题/讨论中/问题已解决等。频出问题的豁免者可参考WP:REVOKE的处理机制。
    2. 巡查豁免应该视作一种行政上的减少巡查积压的“免检”手段,尤其是用于大量创建同主题条目的编者,相信条目满足基本要求且不是破坏。但免检不宜不检,更应该“抽检”,放在“聚光灯”下,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范本和近期动态,以及条目评选候选。
    3. 身负巡查豁免时,其实个人更多感觉到压力(更重责任)和某些不便。这意味着不再有至少一名编者为我“查漏补缺”,如果条目出现疏漏,更难以被早期察觉,冷门条目也更难得到一则评审和意见(即便标注{{校对翻译}}等;除非积极提报DYK等),无利于条目和个人提升。也因为该权限毋须申请,可能很少有人主动要求解除该权限,相当于驳回好意和增加巡查工作量。
    4. 此外,该机制也可检查列出移动自用户或草稿命名空间,且未被巡查的条目,这些页面常被巡查工作所遗漏。
    5. 以上意见不影响上方的方针修订进行。--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9:27 (UTC)
      (+)强烈支持应该对于巡查豁免者所创建的条目进行抽查。——范博 · · 2022年7月1日 (五) 10:38 (UTC)
      @YFdyh000:建议另开一个话题,个人认为此举非常有必要。——范博 · · 2022年7月3日 (日) 07:12 (UTC)
      @范博2004:没什么响应,目前不想新开话题,或许很多人志不在此或有所顾忌。如需意见或协助可以ping我。--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4日 (一) 12:27 (UTC)
    (+)支持:敝人認為此機制可結合並補充上方站友提出之修訂。--Kriz Ju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22:56 (UTC)
    上述第一条的实施并不需要站内共识,任何机器人操作者都可以建立维护相应的WP:资料库报告页面。有了页面后,愿意参与的用户即可执行上述第二条和第四条。--Antigng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16:36 (UTC)
    不需要站内方针和批准,但对站内共识和上述讨论会产生影响,所以放这边了。简单来说,如果事后“复查”相对有效,那么巡查豁免的批准门槛就无需很高,并有助于被豁免条目的改进和权限合理性。如果巡查豁免权被软件补丁拆分,更是如此。
    WP:资料库报告我初次见,似乎关注度不高。已手动生成一期列表,但有效率心里没谱,如何自动化暂不了解。类似的百家号来源清理响应不多。--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17:01 (UTC)
    • 社群應該再把上面已經提及過且很明確在FL評選中發生的侵權問題重新檢視才是,這種討論估計也得花上不少時間。然而居然已經至少4天都沒有動靜了,表示社群對於侵犯著作權實在太過於鬆散而不想嚴格實施嘛。是否跟一開始就講過「該權限就是笑話」符合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6月20日 (一) 11:37 (UTC)
    • 老实说,定期复审什么的,从实际执行的角度上来说不太现实,肯定要有人愿意并且有能力长期维护并跟进才行……现在本站光是别的一些站务就已经出现了不少积压。--🔨留言2022年7月4日 (一) 03:55 (UTC)
      頁面存廢討論就是一種典型的積壓例子,反正能拖延則拖延、擺爛就擺爛嘛,著作權問題都擺著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7月4日 (一) 13:32 (UTC)
    • (!)意見:敝人綜觀諸位站友之討論,對於上述「豁免条目复审机制」,竊以為可於「維基百科:巡查豁免權」頁面的適當位置設置該專屬頁面連結,供熱心編者參閱或協助校閱改善,而巡查員亦可不時自行巡查。
    承上,雖然此類編輯或巡查行動任何編者皆可執行,但經適當制度化之後,可獲社群共識和公信力,亦可反向補充上述豁免權限修訂之疑慮,並期許發揮「提醒擁有豁免權之用戶自持自重」、「維護豁免權之公信力和有效性」、「藉公開透明之資訊揭露減少濫用權限之情形」,進而「增進維護平台和社群聲譽」等效果。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23:06 (UTC)
    感谢支持,不过目前还比较初步,也无太多反响和活动,列入方针页面或许为时过早。有意者也可尝试自行生成和整理,无需拘泥于我创建的列表。--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0:51 (UTC)
    不仅是autoreviewer,patroller也应列入。->>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0:34 (UTC)
    是列入的,具有(使用到)巡查豁免的应该都有。不过目前脚本无法生成已超过30天的记录,以及移动到条目空间的条目。--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0:48 (UTC)
    (+)支持,提议在最近更改过滤器中加入由有特殊权限用户做出的编辑项、标签中加入巡查豁免标记---- ★WPTO★ 2022年7月21日 (四) 09:19 (UTC)
    (+)支持,需要有一个因豁免而未予巡查的页面,方便审核侵权。每个月自动生成这样就可以了。--脳補。◕‿◕。讨论 2022年7月21日 (四) 08:12 (UTC)
    • 在社群里建一个工作小组,维基人自愿加入,专门干这个事如何?感觉只有组建一个有关于此的工作小组,并保持它的活跃,才能让这件事始终有人干,才能起到监督作用。(其实最好是开一个“巡查因巡查豁免而未巡查的巡查员”,但是感觉没啥必要)——范博 · · 2022年7月22日 (五) 02:5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改权限申请要求

    目前在对权限(包括管理人员)的申请中,普遍存在这样一句话:“……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个人认为此处应修改为“封禁和编辑禁制”,因为这两者是非常相似的东西。部分编辑禁制技术上是通过“部分封禁”(partial block)实现的,而部分编辑禁制则是一种受影响用户和管理员之间的承诺(如果违反了这种承诺,将有更严厉的禁制)。 Stang 2022年9月20日 (二) 21:17 (UTC)

    像是Wikipedia:編輯禁制紀錄中春卷柯南、Bagida520情況的互動禁制要怎樣處理(Special:diff/63555442)。如果因為有人因為這種程度的編輯禁制而不能選管理員的話,我感覺有問題。--Ghren🐦🕗 2022年9月21日 (三) 12:49 (UTC)
    如果某两人之间存在着必须通过明确记录在案的“禁制”才可以解决(或缓解)的问题,咱认为你不能确保这样的人在沟通方面没有不可忽视问题。题外话,感觉这个处理略重。 Stang 2022年9月21日 (三) 14:00 (UTC)
    我认为还是改为“最近一年内受到封禁或禁制者,管理员有权拒绝其权限申请”,不应该把封禁记录作为硬性标准。--GZWDer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14:24 (UTC)
    你这话说的就跟如果我过去一年是清白的,管理员无权拒绝我获得权限一样。虽然从纯逻辑学来说我这句话作为刚才那句话的否命题,其真假跟原命题无关,但是不能排除会有人这么认为。--MilkyDefer >Keep calm and carry on. 2022年9月21日 (三) 16:17 (UTC)
    个人感觉没有必要硬性规定,编辑禁制的情形各异,比较复杂。--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17:38 (UTC)

    編輯請求 2023-05-12

    请求已拒绝--Lemonaka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19:21 (UTC)

    根据 Special:Diff/77201718 ,请求移除或者编修 "本权限也可以通过在自己的讨论页进行封禁申诉"这一句,以免造成更多误会--智辈喵(!) 喵喵喵! 2023年5月12日 (五) 02:41 (UTC)

    具体位于wp:权限申请#IP封禁豁免权章节--智辈喵(!) 喵喵喵! 2023年5月12日 (五) 03:19 (UTC)
    @智辈君,抱歉,那個是我沒詳細看,依照維基百科:權限申請/申請IP封禁例外權說明,第一次申請及未註冊的可以透過mail方式做申請,而曾經有過申請後來被撤銷想要再度申請,則可在該頁面做出編輯申請。薏仁將🍀 2023年5月12日 (五) 03:31 (UTC)
    那烦请把相关"本权限也可以通过在自己的讨论页进行封禁申诉"内容修改一下,不然真的会有一堆误会的。 囧rz……--智辈喵(!) 喵喵喵! 2023年5月12日 (五) 03:49 (UTC)
    其實在相關頁面有提及:若無法編輯本頁(為二次申請、並且無法在權限申請區申請者),則請依從封禁申訴所列之步驟於自己的用戶討論頁以Blocks review作出申請。故你我可能沒詳細看前後文,導致產生誤解,多看幾次就可以理解。--薏仁將🍀 2023年5月12日 (五) 03:58 (UTC)
    維基百科:權限申請/申請IP封禁例外權下面其實有表格區分你是第一次申請還是第二次申請,按其說明指導導引即可。只是你可能忽略了。--薏仁將🍀 2023年5月12日 (五) 04:02 (UTC)
    现在问题是页面内容需要更新,防止更多人造成更多这种麻烦误会。那句原话歧义太重了。 囧rz……--智辈喵(!) 喵喵喵! 2023年5月12日 (五) 04:07 (UTC)
    或许让管理员或者没有利益冲突者把那几句改一下为好吧,重点是把页面内容更新反映现阶段方针或共识。--智辈喵(!) 喵喵喵! 2023年5月12日 (五) 04:11 (UTC)
    撤回请求--智辈喵(!) 喵喵喵! 2023年5月20日 (六) 01:57 (UTC)
    原编辑请求理由消失。--智辈喵(!) 喵喵喵! 2023年5月20日 (六) 01:58 (UTC)